未婚生育能享受产假和生育保险吗?
解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:“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,依法?;じ九诠ぷ骱屠投钡陌踩徒】?,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。妇女在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受特殊?;??!笨杉九诩涞牟偈欠ǘǖ?,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,员工提出休产假要求时企业都应当无条件地批准。国家规定90天产假,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,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,只要有生育的事实,就应当享受90天的合法产假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十八条中规定“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,鼓励公民晚婚晚育,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”,第四十一条中又规定“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,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?!倍以凇吨谢嗣窆埠凸丝谟爰苹ā返敝械诙奶踔忻魅饭娑ā肮医?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,促进计划生育?!彼得魃O盏纳枇⑹俏吮U霞苹叩乃忱岢?,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是不能享受相关保险待遇的。
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,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、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,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的公民。
另外,《女职工劳动?;す娑ā返谑逄豕娑ǎ骸芭肮のシ垂矣泄丶苹娑ǖ模淅投;びΦ卑凑展矣泄丶苹娑ò炖恚皇视帽竟娑?。”因此,违反计划生育的女性不仅不能够享受产假期间的包括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、药费以及工资等在内的相关生育保险待遇,而且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。
因此,首先,未婚生育有权请产假。我国《劳动法》第62条规定:“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?!笨杉九偈欠ǘǖ?,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,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,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。
其次,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,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职工,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,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,不享受生育津贴(产假工资福利)、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,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,不能报销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。总之,妊娠、分娩、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。
最后,未婚生育的行为应受到一定的处分。我国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42条规定,违反计划生育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生育子女,是国家工作人员的,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。